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粤安监〔2007〕283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中央驻粤企业与省管大企业:
现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调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7〕8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安全监管局认真按《通知》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于7月31日前将表格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安全监管局应急办。
请中央驻粤企业与省管大企业抓紧编制完善本企业应急预案,并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重点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和《转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07〕263号)规定及时报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