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印发《全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防台风工作预案》的通知
(闽旅[2005]103号)
各设区市旅游局:
现将《全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防台风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预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五年七月十七日
全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防台风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省旅游系统防台风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安全,根据《福建省防台风工作预案》,结合我省旅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责任制
旅游系统防台风工作是我省防台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把防台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在当地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和统一指挥下,负责承担旅游部门防台风日常工作,并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制,以确保旅游系统防台风工作落到实处。
二、防范目标与工作重点
旅游系统防台风工作以“力争不死人,少损失”为目标。防范的重点:一是旅游从业者和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二是各类旅游基础设施减少损失。
三、工作步骤与工作任务
(一)台风消息阶段
1、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并主动与气象部门联系,了解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未来发展趋势等信息。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向辖区内各类旅游企业通报台风消息,提出防台风工作要求。
(二)台风警报阶段(台风在48小时内将影响我省)
1、及时了解台风发展变化情况。
2、进一步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3、根据省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的旅游景区和位于旅游景区内及靠海、靠山的星级饭店的周围环境与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以防范因海水暴涨、岩石崩塌、山体滑坡等造成游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4、及时掌握本地各类旅游企业落实防台风措施情况,尤其是旅游景区游客及工作人员的撤离情况,并及时逐级上报。
(三)台风紧急警报阶段(台风在24小时内将袭击我省或将对我省有严重影响)
1、局领导坐镇指挥,不断了解收集旅游景区旅游者已撤离和未撤离等信息,以及旅游景区内和靠海、靠山的星级饭店的安全情况,并及时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