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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委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意见


  15、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把扩大就业作为全市经济工作的重点,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对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帮扶残疾人就业。以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劳动密集型产业、多种类型服务业为重点,使经济结构调整与积极的就业政策相衔接,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

  16、认真实施“八大工程”,保障困难群体生产生活。以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4050”人员就业再就业、助残、育才助困、安居、敬老爱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市区居民医疗统筹及特困居民医疗救助等“八大工程”为抓手,认真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福利服务网络,积极发展慈善事业,使城乡居民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贫有所济。切实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重点帮助失地农民、拆迁居民、下岗职工、五保对象、残疾人和因灾因病致贫家庭解决生活困难,保证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上得起学、看得起病。逐步建立起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机制,确保增长幅度与全社会平均增长幅度同步,有效遏制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

  17、加强收入分配调节,协调好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坚持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分配政策体系,使收入分配结构和格局不断和谐,保护和发展好各个方面、各类群体的利益。加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建立健全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逐步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形成企业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提高而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随财力增长而增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随在职职工收入增加而增加的机制。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确定管理者收入与职工工资的合理比例。

  五、坚持重在建设方针,构筑建设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

  18、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权力,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政协行使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认真贯彻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丰富基层民主形式、拓宽基层民主渠道,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进一步激发城乡群众依法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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