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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档案人员岗位资格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档案人员岗位资格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闽价费[2007]293号 2007年7月13日)


省档案局:

  你局《关于申请档案人员岗位资格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立项的函》(闽档函[2007]4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党政机关培训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档案人员岗位资格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及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档案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试收费标准为450元/人、期,教材费60元/人,每期培训时间160课时。

  二、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收费标准为266元/人、期,教材费40元/人,每期培训时间72课时。

  三、培训单位应按规定课时组织培训,培训课时不足的,要按平均课时费扣减培训费。培训除收取培训考试费和教材费外,不得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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