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后管理
取得《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的企业必须每年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每年对取得《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的企业进行抽查,对不再具备相应安全标准化企业条件的,予以降级或收回其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死亡事故、重伤3人以上事故或者其它损失重大的爆炸事故的,收回其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
六、进度安排
(一)宣传与准备阶段(2007年7月~2007年9月)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通知》的要求,成立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和考评工作制度,组成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考评小组。并于2007年9月15日前将安全标准化的考评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考评小组人员资料以及考核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报送省安全监管局备案。
3、落实“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原则,各地级以上市可以确定1至2家规模大、管理规范、安全条件基础好的企业作为标准化工作的试点企业先行开展,然后推动所有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4、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标准化考评人员和企业自评人员的培训,为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具体培训方案另行通知。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10月~2008年9月)
各地根据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督促指导企业对照《规范》,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组织考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企业的考评申请后,要依照《通知》和本方案的规定,组织考核评级工作。
(三)考评验收阶段(2008年10月~2008年12月)
组织专项督查组,对我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总结和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是规范我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的有效途径。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把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纳入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各地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政策等要求,提高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对安全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使企业按照《规范》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