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同意设立大田县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等两家国内旅行社的批复
(闽旅[2005]71号)
三明市旅游局:
你局《关于设立“大田县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请示》(明旅[2005]19号)、《关于设立“三明环球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请示》(明旅[2005]18号)及所附《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和审核,上述申请单位符合《
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条件,同意设立为国内旅行社。具体事项如下:
一、旅行社名称及其许可证编号:
大田县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L-FJ-GN70051)
三明环球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L-FJ-GN70052)
二、旅行社类别:国内旅行社
三、业务经营范围:招徕、组织、接待我国旅游者在中国境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导游等相关服务。
四、最低注册资本额:30万元人民币
五、每社应交纳质量保证金额:10万元人民币
请你局通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然后持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交纳证明原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到我局领取《国内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督促其按规定于60个工作日内,持本批文和《许可证》到预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