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07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的通知
(粤安监明电〔2007〕46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总结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2007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7〕114号)要求,请各市安监局将上半年应急管理工作总结于7月10日下班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局应急办,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地区2007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全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
二、今年上半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救援情况。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报备及演练情况。
四、应急机制、体制、法制建设情况。
五、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情况,应急救援基地、队伍、装备、专家等保障系统建设情况。
六、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