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材料
1. 专项资金申请文件、申请表(附件1)、企业概况表(附件2),申请文件内容包括申报补助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进度和预计绩效等内容;
2.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网点建设、项目实施、投资额度等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书;
3. 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专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4. 经过审计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 属于培训或科研项目的,应出具项目实施费用开支情况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律以电脑打字的形式填报,并装订成册。申报表格可在省经贸委网站(http://www.zjjmw.gov.cn/)“委发文件”栏目下载。
(三)申报程序
县(市、区)属企业向所在地经贸、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市、区)经贸、财政部门审核并会商同级供销社签署意见后,由经贸、财政部门联合上报市经贸、财政部门;市本级企业向所在市经贸、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市经贸、财政部门对全市上报项目进行统一审核汇总,并商市供销社签署意见后,由市经贸、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并抄报省供销社。省属企业上报材料经省级主管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正式行文报送省财政厅、省经贸委。
请各市和省属企业于8月15日前,按上述要求将申报文件、企业申报材料和《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专项资金汇总表》(附件3,同时报送电子版)上报。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法:
省经贸委商发处 卢成南 电话:0571-87056297
E-mail:lucn@zjjmw.gov.cn
省财政厅企业处 冯 洁 电话:0571-87056556
省供销社业务处 陈锡锋 电话:0571-87078782
附件:1. 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
2. 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概况表
3. 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汇总表
省 经 贸 委
省 财 政 厅
省 供 销 社
二○○七年七月四日
附件一:
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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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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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及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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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
├───────┼─────────────────────────────────┤
│ 项目主要内 │ │
│ 容及专项资 │ │
│ 金用途 │ │
├───────┼─────────────────────────────────┤
│ 项目实施后 │ │
│ 的经济及社 │ │
│ 会效益 │ │
├───────┼─────────────────────────────────┤
│ 项目总投资 │ 其 中 │
│ (万元) ├───────────┬────┬───────────┬────┤
│ │ 申请财政补助 │银行贷款│ 企业自筹 │ 其 它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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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经贸委(经贸局、贸│属地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属地供销社签署意│
│易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审│ │见: │
│核意见: │ │ │
│ │ │ │
│ │ │ │
│ │ │ │
│ │(盖章) │ │
│(盖章) │200年 月 日 │(盖章) │
│200年 月 日 │ │200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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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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