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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淮安市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淮安市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7〕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制定的《淮安市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淮安市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
市建设局、市文明办、市爱卫办 2007年7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改厕工作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我市农村改厕进程,规范改厕建设行为,改善农村卫生条件,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部门负责,财政补助、多方筹资,社会参与、群众动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为着力点,实施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以农村改厕带动农村卫生环境整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市农村户厕的改建和新建,包括卫生改厕、一池三改、新(翻)建农村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等。2007-2010年卫生改厕任务是32万座,具体分解为2007年6万座,2008年9万座,2009年9万座,2010年8万座(各县、区年度改厕任务分解表附后)。至“十一五”期末,全市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

  1.各级政府是实施农村改厕工作的责任主体。市政府2006年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各县(区)要相应成立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政策、资金投入和督查考核等,按时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农村改厕任务。

  2.市、县(区)爱卫会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管理农村改厕工作,制定改厕工作计划,协调卫生、财政、环保、农业、规划、建设等成员单位共同推进改厕工作,监督检查农村改厕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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