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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厅“作风建设年”活动整改方案的通知

  7.要加强对水运发展的投入。应加强航道建设,这方面省港航局应考虑。
  8.舟山港务局希望能够参加省厅的纪检会议。
  9.做好“京杭大运河”地图标解释工作。
  (六)、行业管理、行政执法方面,计7条
  1.省厅要进一步将管理提上议事日程。一是要研究正常协调规范的工作秩序,在六大工程基本结束后,全省工作应当转入分线协调整体推进,非特殊需要不要打乱格局特别突出工程建设;二是要整合管理资源和管理力量,省局之间要加强联系沟通,省厅要加强对省局工作的协调指导,如去年整治外挂车辆的成果,因年底调整了养路费征收办法而丧失殆尽。
  2.要在行业管理上花更大的精力、投入更多的资金。要研究提出对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公交一体化等涉及群众利益特别是广大农民利益的问题。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行业管理中深层次问题的研究。
  3.要加强基层站所的建设,场站建设、辅助设施建设不如高速公路建设的力度。
  4.要重视研究和加大对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的力度,特别是在执法主体、经费、装备上予以支持。
  5.要处理好行业管理与业主管理的关系(如矿山鉴定,按理不应该去管)。
  6.建议在全省范围内细化现有的执法条款,减少自由裁量空间,提高交通执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7.希望能够审批天台---湖北荆州的客运线路。
  (七)、作风建设方面,计6条
  1.对基层调研少,一些强势部门,如财政厅、教育厅、发改委、交通厅官僚作风实在让基层难以接受。要解决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2.多下基层督促、指导,多特别是交通相对比较落后地区和县、市(区)一级交通部门。省厅要进一步加强上下联动、沟通和联系(如与宁波市交通局)。务实方面要加强,工作思路确定要多听听下面意见,每年排计划,可以听听县局意见(一般省厅只听市里的意见)。
  3.省厅要加强与外省市特别是相邻省市的联系沟通。各省厅之间要建立运转协调、能够切实解决问题的联系沟通机制,尽快解决那些久拖不决的相邻省市交通衔接问题。
  4.行文关系要进一步理顺(台州市港航局直接行文省厅,厅不单接了,而且办了,我们认为是不对的)。
  5.要简化办事程序(现在项目统计上报口径多,工作量大,机关行文中签字环节交多,希望能简化些)。
  6.省厅行业管理部门(公、航、运三局)在研究布置政策、工作时,要注意与交通局(委)的沟通,上下通气。
  (八)、队伍建设、交通文化建设与宣传方面,计8条
  1.继续加大交通文化建设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文明理念和创建内涵,进一步提升浙江交通的文明形象,建设和谐交通。
  2.加强交通干部队伍的建设培养,加大对基层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力度。建议厅机关多以人才技术管理的优势加强对县市交通主管部门面对面的行业指导和人才培训,增强县市政府换届后现有交通班子服务本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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