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5月8日 实施日期:2007年5月8日)修订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闽旅[2006]30号)
各设区市旅游局:
现将《福建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印发你们,望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制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统一应急救援预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完整、健全的旅游救援体系,并进行必要的实际演练。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完整应急救援预案,努力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
附件:《福建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福建省旅游局
二OO六年二月八日
福建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1.2 适用范围
1.3 基本原则
2、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2.1 组织机构
2.2 工作职责
3、预警发布
4、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及分级响应
5、救援机制
5.1 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5.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5.3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5.4 国(境)外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5.5 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5.6 新闻发布
6、信息报告
7、应急保障和准备
8、联系方式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1.1.1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维护我省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
1.1.2 制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