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水利局鞍山市2007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鞍政发〔2007〕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水利局《鞍山市2007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鞍山市2007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防汛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度汛,现就2007年全市防汛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防汛基本形势
根据省、市气象和水文部门分析、预测,今年夏季我省降水量略少于多年平均值,降水阶段性明显,辽河、浑河、太子河干流可能发生一般量级洪水。鞍山地区作为省重点防洪地区,近年来不断加强境内河流治理和防洪工程建设,全市河道堤防抗洪能力、农田排涝能力以及山洪、泥石流防御和躲险能力显著增强。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西部平原区一些河流存在行洪障碍和上冲下淤现象,特别是受2005年水毁影响,险工险段较多,险情较重,对今年安全度汛产生不利影响;二是东部丘陵区特别是岫岩县作为全省山洪和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多发区,中小水库较多,通讯预报能力较差,如遇突发性强降水,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我市城市防洪标准偏低,一旦内涝,将损失严重;四是我市连续多年降水偏少,原来每十年左右发生一次较大洪水的洪涝灾害规律在近两年被打破,使部分干部群众放松了警惕;五是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导致极端天气增加,特别是局部突发性暴雨,预测难度大,增加了防汛工作难度。因此,今年的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区、各部门要居安思危,采取有力措施,迎战随时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水,保证安全度汛。
二、防汛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防汛工作总的要求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防汛工作理念,坚持主动防御、科学指挥、严格标准、狠抓落实。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大河、水库安全度汛,做到标准内洪水不决堤、不垮坝;确保城市、重要工矿企业安全度汛,做到标准内降水时,企业不停产,交通、通讯、供水、供气、供电不中断,生活秩序正常;确保发生山洪、泥石流时不发生群死群伤,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在发生超标准洪水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抢险,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