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依托现有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结合重点工作,建立联接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行政执法案件管理信息系统,规范案件查处、移送、立案、侦破、起诉等行为,增强衔接的透明度,落实衔接责任,保障有效监督。
八、加强商务诚信建设,提高经济领域诚信水平
(二十三)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诚信创建活动,大力倡导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信息网络等新闻媒体,按照《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诚实守信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对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者、城乡居民、在校学生等各个层面的信用道德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弘扬信用文化,培育信用理念,强化舆论引导和监督,表彰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在全社会树立诚实守信为荣、违约失信为耻的道德风尚。组织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二十四)加快诚信制度建设。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抓紧拟定我省信用管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逐步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和披露、信用咨询和评价、信用惩戒和激励、征信机构管理等法规和制度。通过建章立规,明确征信服务的基础性信息标准,界定信用信息的公开范围,规范信用管理部门、信用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行为,确定政府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企业及个人提供基本信用信息的义务等,使我省信用建设和信用管理有章可循。以各部门的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结合部门执法需求,推动部门之间和地区之间市场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实现对失信行为的综合治理;扩大信用需求,促进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健全诚信自律机制。
九、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
(二十五)围绕整规重点工作,以正面引导为主,组织好相关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监督,揭穿各类骗局,及时公布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案例的相关信息,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企业和消费者识假防骗、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二十六)发动群众自主维权,抵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方便群众打假维权,保证投诉受理并及时办理,加大举报投诉的查办和举报奖励力度。支持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社会团体的工作,充分发挥其自律维权和社会监督作用,制约侵权行为。鼓励发展农村食品安全、放心农资等方面的义务监督员队伍。
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