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贯彻落实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根据“
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努力建立健全地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七)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围绕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复制等重要环节,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巩固计算机软件预装成果,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反盗版专项行动;加大对奥林匹克标志、地理标志等的保护力度。
(八)建立保护知识产权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督促办理一批重大案件;推进保护知识产权执法衔接工作,严厉查处以罚代刑等职务犯罪行为。
(九)继续抓好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运行,充分发挥“12312”保护知识产权热线作用,面向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展会等拓展服务功能。
(十)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办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报道,强化对外宣传和交流。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工作。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五、打击商业欺诈,查禁传销
(十一)继续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房地产、非法集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类虚假广告,依法严惩虚假信息发布者。打击特许经营和商业促销中的欺诈行为。
(十二)加强对投资、招商、外贸、中介服务、汽车、商品房交易、出国劳务等重点领域和媒体、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重点媒介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各类涉众型欺诈行为。
(十三)建立反商业欺诈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加大对投诉举报的查办力度。加强对商业欺诈发案规律、作案手法和骗术类型的研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反商业欺诈公共信息服务,揭穿骗局,防止群众上当受骗。
(十四)完善“打控防”体系,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加传销的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教育、引导群众拒绝、抵制传销。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规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