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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农药价格监管的通知

武汉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农药价格监管的通知
(武价商[2007]102号)


各区物价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农药价格监管的通知》(鄂价办[2007]13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价格监管的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继续加强农药市场价格的监测,尤其是要重点抓好防治稻飞虱虫害的农药品种的价格监测,如发现农药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请及时开展调研,并将情况向所在区人民政府和我局报告。
  二、各区物价部门要加强农药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农药价格等违法行为。
  三、适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如发现农药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我局将及时向省物价局报告,建议省物价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的内容和程序适时制定或授权市物价局制定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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