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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7年世界夏季特奥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四)组织开展接待宾馆和社区接待家庭的培训和指导

  各分局配合各区县执委会选定社区接待统一食品采购点(大卖场),落实进货渠道,完善索证验验货制度。

  各分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应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培训人员,认真组织对接待宾馆和社区接待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重点对象为接待宾馆的负责人、餐厅经理、厨师长及社区接待工作负责人和接待家庭。

  对接待宾馆和接待社区的现场指导工作可结合培训内容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进行。重点是确定供餐方式、菜单审查、原料采购卫生、食品操作卫生、供餐卫生及个人卫生等。

  本阶段工作完成上报时间为8月30日前。

  (五)确定农副产品统一采购点

  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应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考察确定本届特奥会的农副产品采购名单。重点农副产品品种,包括鲜冻禽畜肉、禽蛋、蔬菜、豆制品、粮油等。推荐名单包括种植基地、生产企业、超市卖场等三类名单,部分产品提出若干推荐品牌。

  本阶段工作完成上报时间为9月15日前。

  (六)制定比赛场馆和社区接待供(送)餐保障方案

  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应加强与市执委的沟通,共同研究确定社区接待用餐的供餐方案。同时各分局应主动协调区执委会,根据其提出的社区接待食品安全保障申请,详细了解本辖区社区接待用餐的有关情况,包括接待用餐人员、街道、居民住地、时间、供餐方式,及时制定辖区社区接待用餐的供应方案。

  各区县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应认真制定比赛场馆送餐食品安全监督保障计划,对承担比赛场馆送餐任务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组织培训,并加强对食品、食具及环节的监督抽检,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实施安全有效的全程监控。完成上报时间为8月30日前。

  (七)开、闭幕式排练期间保障工作

  徐汇、杨浦、闵行、松江、浦东等涉及开、闭幕式排练期间供餐的分局,要做好巡回监督工作,督促供餐单位落实有关措施,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八)其他

  各分局在保障过程中发现涉及本市食品生产企业直接提供的食品需要保障的,应及时向辖区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报,食品生产企业不属本辖区的,向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报告,由市食品药品监督所通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五、信息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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