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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7年世界夏季特奥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分局应根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依据本辖区赛事安排,制定详细食品安全保障计划,落实各项保障前期准备工作。保障计划内容包括保障任务概况、内部职责分工、工作人员安排、工作程序、工作内容(保障前检查、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实施保障、信息上报、总结)及完成各阶段工作的时间接点等。并于8月30日前将“辖区特奥会食品保障计划”上报市局。

  三、建立保障组织机构和确定保障人员

  为保证大赛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和区县分局应分别成立由局长和分管局长为首的“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的“工作小组”,形成全局统一领导、上下协调一致的良好工作局面。

  各区县分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应根据保障预案的要求,配备和落实现场保障、巡回检查、突发事件应急等人员,确保本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领导有力、人员配备充足,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地开展。并于9月15日前将各保障点保障人员及通讯方式上报市局。

  四、主要保障工作

  (一)开展对接待宾馆的监督检查和初步评估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应组织力量开展对辖区接待宾馆饭店的第一轮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做好辖区接待宾馆饭店的食品安全初步评估工作。

  (二)加强对接待宾馆的食品安全复查工作

  各分局应结合本辖区接待宾馆第一阶段监督检查情况,组织开展第二轮监督复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针对首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进行追踪复查,并督促相关接待宾馆,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同时要注意客房饮用水的供应情况。于8月20日前将第二轮复查情况上报市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应组织人员对接待宾馆进行食品安全巡回监督检查,做好沟通协调和指导工作,解决宾馆接待工作中的食品安全疑难问题。

  (三)督促相关接待宾馆整改到位

  各分局应重点针对前两轮检查发现的问题及相关接待宾馆的整改情况进行追踪,组织力量进一步对辖区接待宾馆进行全面和细致的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拒不改正或仍不符合整改要求的接待单位,各相关分局应根据情节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必要时可向辖区执委会提出建议调整其供餐资格。于9月15日前将本轮追踪检查情况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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