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文化建设的意见

  (二十三)着力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重塑文化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等关键环节,深入调研,摸清情况,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科学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着力解决政企政事和管办分开、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基本权益,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把改革逐步引向深入。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把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统一起来,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以发展的成果检验改革的成效。通过改革,不断破除制约发展的瓶颈和体制性障碍,营造有利于发展的体制环境。着力增强文化创新能力,以新的机制盘活存量,扩张增量,拓展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九、切实加强对文化建设的领导
  (二十四)落实文化建设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高度重视文化工作,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努力提高领导和驾驭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担负起文化工作的领导责任,把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文化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遵循文化建设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加强对文化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科学制定方针政策,始终把握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加强各级文化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确保党对文化发展的宏观控制力。
  (二十五)全面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的经济政策落到实处,保证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各级财政每年对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不低于当地年度财政总支出的 1%,文化事业经费的增长不低于当地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自治区文化娱乐业3%的营业税要全部用于文化事业建设。各市、县(区)每年安排的“两馆”事业费和活动经费不得低于所辖人均 1元的最低标准。乡(镇)、街道文化站业务经费和活动经费不得低于所辖人均0.8元的最低标准。同时,要根据我区财政支出结构将逐渐调整,向公共服务型财政体制加快转变的趋势,文化和发改委、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共同研究策划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暨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重大文化建设项目,以项目带动投入增加,建立文化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逐步丰富社会文化资源,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文化实惠。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