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切实加强文化人才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人才工作部署,实施“十一五”全区文化人才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创新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机制,整合培训资源,针对不同领域和不同岗位人员的具体情况,分期分批进行专业培训。通过项目、课题对接等方式,充分发挥高级专家传帮带作用,加快培养后备和基层文化人才。2010年前,完成全区文化艺术、文物工作人员的普遍轮训。“十一五”期间,自治区级文化事业单位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要力争达到专业人员总数的70%;市、县级文化事业单位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要力争达到专业人员总数的 50%以上,在全区形成一支门类较为齐全、结构较为合理、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文艺人才队伍。
(二十一)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文化部门要积极与机构编制部门配合,按照县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的性质和职能,确定编制员额,保证其正常运转。对农村文化事业单位的人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县乡两级专职人员的业务素质,拓宽农村文化人才渠道,广泛动员和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特别是熟悉农村生活、有一定文艺专长的青年学生投身农村文化建设,从事文化传播、活动组织、人员培训等活动。要重视培养和选拔农民文化骨干和乡土艺术人才,将其纳入区、市、县三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表彰范围,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作用。组织农民文化骨干到大专院校进行系统学习和专业训练,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组织专家学者和专业文化工作者深入农村基层,通过举办短期培训班、到文化中心户讲课等方式,帮助农民文化骨干掌握文化知识,增进艺术技能。
八、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理解、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改革部署上来,有组织、有领导、分阶段、分步骤、由点到面推进改革。
(二十二)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央“六个坚持”和“六个形成”的要求,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性质和特点,稳步推开改革。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两手抓、两加强”的改革思路,区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不同特点,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革服务为重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国家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等,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实行事业体制。体现民族特色和较高水准的艺术表演团体,承担重要艺术创作、研究和艺术教育等公益性任务的艺术研究机构、艺术学校、画院等单位,继续实行事业体制,由政府重点扶持。对实行事业体制的单位,文化行政部门要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改革办法和机制创新的措施。对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既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要细致稳妥、有序推进,根据不同艺术表演团体的发展状况、市场环境和主营艺术品种的性质,确定具体的改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