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施品牌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7〕3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实施品牌战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九日
辽宁省实施品牌战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实施品牌战略,注重产品和服务档次的升级换代”的工作要求,加快实施品牌战略,促进全省产业产品升级换代,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结合全省品牌建设的实际,特制订全省实施品牌战略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为主导,以着力抓好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为核心,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积极营造有利于品牌培育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努力在全国形成一批具有辽宁特色、市场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产品和服务品牌,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进入东部发达地区行列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体制创新,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品牌战略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实施品牌战略部门联动机制,增强政府实施品牌战略工作合力,为品牌战略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机制。
2.坚持政府引导,完善市场环境。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扶持作用,建立健全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品牌的宣传和保护力度,为实施品牌战略提供良好的市场氛围和规范的市场环境。
3.坚持从我省实际出发,做好“四个结合”。从全省实际出发,发展本省品牌与引进外来品牌相结合,开发自主品牌与嫁接合资品牌相结合,培育新兴品牌与振兴老品牌相结合,推动先进制造业与发展现代服务业品牌相结合。
4.坚持统筹兼顾,实现重点突破。围绕全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着力培育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发明专利、重点软件版权,推动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增强,为最终实现品牌战略目标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