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要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基层组织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或机构,加强基层应急投入,结合实际制订各类应急预案,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推行应急管理示范小区建设,以点带面,提高社区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乡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应急基础设施,努力提高群众自救互助能力,并充分发挥城镇应急救援力量的辐射作用。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认真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应急预案、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企业的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预案搞好衔接配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问题,全面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五、政策引导,完善加强应急管理措施
(十六)进一步加大应急管理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增加应急管理投入,对公共安全、应急处置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等,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各级财政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通过提取安全费用、风险抵押金等,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研究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资源依法征用与补偿办法。建立保险、社会捐赠等方面参与、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方面的作用。
(十七)积极开发公共安全技术和产品。把握应急管理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和趋势,加大公共安全科技攻关和应用力度。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积极支持和鼓励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公共安全工艺、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努力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不断提高应急装备和技术保障水平。制定相应的扶持激励政策,促进公共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采取政府采购等办法,推动公共安全应急成套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研发和生产。加强对公共安全产品的质量监管,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十八)大力推进应急管理科技进步。始终坚持依靠科技、标本兼治,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形成公共安全科技创新机制和应急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发挥我市科教资源优势,通过政府科技计划、基金等支持,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基础理论、标准化和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应急管理学科专业建设,鼓励学科交叉和融合,多渠道多层次培养和引进公共安全管理和科技专业人才。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应急管理先进技术和经验,促进我市应急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