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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淮安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淮政发〔2006〕1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12号),全面实施《淮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立,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应急处置工作水平有了提高,较好地预防和应对了突发公共事件,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应急管理工作仍然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应急组织体系和指挥机制还不健全,队伍建设与应急管理要求不相适应,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宣传普及亟待加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尚未形成。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二)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新的阶段,现代化建设处于关键时期,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增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这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各地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制订实施各类应急预案,加快科技进步,充分依靠法制,扩大社会参与,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工作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全面建成覆盖全市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水平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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