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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政府关于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增挂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的通知
淮安市政府关于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增挂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的通知
(淮政发〔2007〕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对外工作的意见》(苏发〔2006〕30号)精神,并经省编委同意,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增挂“淮安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全市外事侨务工作和港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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