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宣传贯彻<河南省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7〕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郑州市宣传贯彻<河南省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管理办法> 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2007年2月7日省长李成玉签发第102号省长令,发布了《
河南省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于2007年4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
《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现制定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伍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基础,能全面覆盖城乡,有效控制各类火灾的消防力量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以
《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完善“六位一体”(“六位”即:一是各级政府,二是部门、行业,三是公安、消防,四是多种形式队伍,五是社会单位,六是社会群众)防控体系,健全“三防四制”(“三防”即:人防、物防和技防;“四制”即:领导保障机制、科技导入机制、宣传培训机制、督导查纠机制)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社会化防控体系的防火灭火能力,确保社会消防组织建设与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相适应,努力推动省会消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