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三进工程”的总体规划
邮政“三进工程”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到2005年前,在拥有1000户居民以上的社区设立邮政社区服务中心;在本科院校设立邮政服务中心;在大型商厦设立邮政服务中心。第二阶段:到2007年前,在拥有800户居民以上的社区设立邮政社区服务中心;在高、中等职业院校设立邮政服务中心;在中型商厦设立邮政服务中心。
第三阶段:到2008年前,在人口密集的社区、住宅区域(地段)设立邮政社区服务中心(点);在规模较大的中学设立邮政服务中心(点);在部分小型商厦设立邮政服务点。
五、“三进工程”的组织实施
“三进工程”的根本宗旨是“方便居民、服务社区”,是一件便民、利民的事情。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对邮政服务“三进”工作的领导,积极推动,制定具体措施,认真加以落实。
(一)建设部门要将邮政社区服务网点、住宅楼房信报箱和城镇报刊亭建设列入城镇建设、居民住宅小区建设规划和工程验收内容,减免邮政“三进”网点和报刊亭的租赁、物业管理和占地(临建)费;800户居民以上的社区(小区)规划中应有不少于50平方米的邮政服务网点用房。邮政在社区和住宅小区建设网点时,产权单位要积极配合,无偿提供现有房屋,减免物业管理等费用。
(二)民政部门要将邮政服务进社区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中,作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教育部门要将邮政基本业务服务进校园工作列入校园建设的内容,会同邮政部门和有关学校制定具体的邮政服务进校园工作计划,学校免费提供业务场地,减免物业管理等费用。
(四)邮政部门要将“三进”网点列入邮政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做好“三进”服务的具体工作。
(五)邮政“三进”服务网点的工商登记,按照省工商局和省邮政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产业部《关于邮政通信企业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工商〔1999〕第42号)第六条执行。即邮政服务网点在市、县邮政局办理营业登记时一并列表申报,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发照,只收取工本费、免缴登记费。
(六)认真落实省文明办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全省城镇邮政报刊零售亭建设的通知》精神,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和省邮政局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快我省邮政报刊亭的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