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有关情况和意见的函
(冀政办函〔2006〕57号)
省政协办公厅:
接到省政协九届十八次常委会议《关于我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几点建议》后,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即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借鉴,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政策措施。现将有关情况和落实意见函告如下:
一、完善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目前,省发展改革委正在对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该规划提出了“优势领域、重点突破”的方针和“扩大合作、自主创新、资源整合、产业集聚、规模发展”的战略思路,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优势产业,促进其形成千亿元规模的大产业。积极培育先进制造、通用航空、海洋等成长性产业。组织实施通信设备及数字整机等十个重点专项工程,使之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政协建议中对制定该项规划提出的有关建议,将积极吸收和采纳。
二、制定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我省已制订出台了《河北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及《关于实施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若干政策指导意见》。为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拟订这方面的专项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加强战略合作和加快高技术产业化进程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和发展重点企业、拓宽技术引进渠道、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和布局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促进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转化,建设完善的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技术引进与合作的有效措施;研究提高高校科研水平和成果转化效率,强化大学科技园建设,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人才引进与培养,加强优秀团队建设,优化引才育才用才的机制等。该政策措施力争2007年出台。
三、加快实施高技术产业重点专项工程。围绕国家实施的一系列重大专项工程,结合我省实际,谋划建设一批专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围绕我省高技术产业发展优势领域,组织实施通信设备及数字整机、软件及集成电路和元器件专项工程,新型显示器件专项工程,生物医药及新医药专项工程等十个重点专项工程,培育发展一批优势产业群体,扶优做强高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