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共建和谐校园的通知
(冀政办函〔2006〕6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共建和谐校园,营造安全、文明、卫生、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确保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关系亿万家庭的和谐幸福,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中小学校积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学校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安全事故逐年减少。但是,当前部分中小学校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校园内外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各类安全事故和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学校在学校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各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要从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做好学校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学校管理、建设和谐校园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认真谋划好、落实好学校管理各项工作。
二、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卫生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一)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有效防止刑事治安案件,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加强师生安全法制教育,以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素质显著提高,以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为基本要求的校园文化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努力把每一所中小学校建成安全、文明、卫生、和谐的校园。
(二)创建活动的具体要求:1.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健全。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体系;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2.设施设备符合标准。校园内的建筑、围墙、教学、生活、用水、用电、锅炉、取暖等设施设备符合办学安全标准,无安全隐患;交通、消防、防盗等安全设施完备。3.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校园治安稳定,无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及责任事故发生。中小学校周边200米没有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校园教学、生活和其他场所秩序良好,师生对校园安全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