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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二)地名标志专项事务。设置比较完善的城乡系列地名标志,为人们出行提供方便。在完成城市地名设标工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完成县(区)、乡(镇)、村地名设标工作,做到全市城乡都有符合标准、数量足够、便于公众使用的地名标志。

  (三)地名规划专项事务。结合城市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着眼城市的长远发展和现实需要,依据国家地名管理法规和地名规范,对城市未来需要的新地名命名进行前瞻性规划论证,编制地名更名规划,从源头上把好地名命名、更名关。

  (四)数字地名专项事务。建立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和鹤壁市地名网站,依托地名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同时,开展地名网站、地名热线(问路电话)、地名光盘(电子地图)、地名触摸屏等多种形式的地名信息化服务。启用全国统一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电话号码“9601156”。

  三、数字地名工作步骤

  1.数据采集整理阶段(5月25日-6月30日)。主要由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做好数据采集人员和电脑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全面开展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各县(区)要组织采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信息,同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辖区内各单位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进行登记,市直各相关部门提供有关地名信息报市地名办公室。采集的主要内容:行政区、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建筑物、单位、道路、河流、湖泊、山峰、山脉、旅游景点、公交线路等12大类57项地名的标准名称、详址、业务范围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料。对公交线路的站(点)及站(点)周围的单位要单独采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向市地名办公室报送相关资料。

  2.完成数据电脑录入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县(区)对采集的数据要认真复核,确保详实准确,并进行数据录入,完成行政区域内的数据库建设任务。

  3.软件开发应用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化服务所需的各种数据资料,制作1:50000行政区电子地图和1:10000城区电子地图;安装调试触摸屏系统和地名网站系统软件。

  4.安装试用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市地名办公室与商场、医院、火车站、汽车站、宾馆等有关单位签订安装触摸屏协议,并调试运行。与网络公司合作,租用空间开通鹤壁地名网站,提供网络服务,并开通全国统一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电话号码“9601156”,提供电话问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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