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市区)科技进步若干意见的通知
(冀政办函〔2007〕2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科技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市、区)科技进步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市区)科技进步的若干意见
(省科技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事厅)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4号)精神,进一步发挥科技进步在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提高区域创新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规划和部署县(市、区)科技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河北为目标,以科技强县富民为宗旨,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科技富民强县”、“星火”、“火炬”等科技计划,切实加强和完善县(市、区)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的建设,全面提高县(市、区)科技持续发展能力,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到2010年,初步扭转县(市、区)科技工作薄弱的状况,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能力,初步建立起具有河北特色的县域科技服务体系,构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科技投入水平,科技支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科技服务体系,形成一支适合县域科技需求的科技人才队伍,具备良好的科技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力争使我省的县域科技创新能力进入全国中上游水平。
(二)重点工作。
1.集成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重点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升级、区域特色产业技术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大技术集成创新,加大新品种(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力度。
2.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构建产业科技创新、转化载体;扶强农业主导产业龙头,大力推广农产品深加工技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发挥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