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实验室检测和耐药监测。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要根据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对接受抗病毒治疗人员的辅助性T淋巴细胞、病毒载量等相关检测。要建立艾滋病病毒耐药性监测网络,开展新发感染人群耐药艾滋病病毒毒株的监测,为科学指导治疗和评价抗病毒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制订应对措施提供依据。
3.加强机会性感染的预防和治疗,积极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防治工作。各县(市、区)要切实贯彻落实河南省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人的医疗救治政策,积极开展有效预防和治疗工作,对农村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适当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要建立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的合作机制,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监测,对所有已知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进行结核病筛查,提高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诊断水平,加强预防、转诊、治疗和关怀工作;对发现的结核病病人,要纳入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及时治疗。
4.加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孤老的救助安置工作。各县(市、区)民政、卫生、教育部门要建立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未成年子女和老人登记、上报和随访制度,落实孤儿、孤老救助、就医安置和孤儿免费入学的政策措施。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按规定予以救助和妥善安置。
5.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艾滋病预防、救助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发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人的作用,对参加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提供培训和支持。帮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开展生产自救,参与艾滋病关怀护理和救助工作,消除歧视,形成全社会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七)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应用性研究以及与省内有关单位合作,提高防治水平
1.市、县(市、区)疾控机构要加强艾滋病流行病学研究,提高监测、预警和干预能力;医疗救治机构要开展艾滋病临床救治研究,总结中医诊治规律,完善艾滋病中西医结合综合治疗方案。要建设艾滋病研究的技术平台,加快艾滋病防治技术研究和成果的推广应用。要注重艾滋病预防控制策略的研究,不断总结防治工作有效做法,提高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效果。
2.市、县(市、区)疾控机构和医疗救治机构要加强与省内相关机构的合作,拓宽合作渠道,争取资金和技术支持。要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对外宣传,营造有利于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舆论环境,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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