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意见的通知
(许政办[2007]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许昌市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意见
为认真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和《河南省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意见》,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五)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关怀救助措施,减少艾滋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到2010年,把我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控制在国家要求最低线以下,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与蔓延。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到2007年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建成覆盖县级以上的艾滋病监测体系和筛查实验室检测网络,实现乡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2个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
2.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8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0%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85%以上。
3.人员流量较大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场所7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60%以上候车室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