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局、交通局和各相关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12.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和乡镇经济。坚持把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突破口,进一步用足、用活、用好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激发民营资本活力。鼓励引导县域发展各具特色的工业聚集区,承接产业转移,增强综合实力。全力支持义马市冲刺“全国百强县”,确保灵宝市、渑池县在全省的位次稳步前移,力争陕县尽快进入全省20强,卢氏县进入全省10快。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检测评价办法,健全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乡镇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努力使乡镇经济真正成为壮大县域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石。
由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统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五、不断扩大改革开放,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3.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的改革。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投资风险控制机制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继续深化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加强税源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收入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建设“阳光财政”。认真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力度,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产业。同时,扎实推进粮食流通、公用事业、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改革,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国资委、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文化局、粮食局、教育局、卫生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4.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积极参加全省组织的各类商贸洽谈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引进和利用市外资本。不断创新招商方式,重点围绕五大支柱产业和优势资源推介项目。继续加大对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力度,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着力培育糖化酶、果汁饮料、铜箔等新的出口品种,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高出口效益。
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国资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5.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舆论等手段,优化政策环境、法治环境、服务环境、人文环境和信用环境,着力建设优化环境的长效机制。加大企业周边和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治理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市场流通、经营秩序等环境的综合治理,营造行为透明、办事高效、服务优良的宽松环境,让投资者放心满意,让落地项目生根结果。大力整治教育乱收费和公路“三乱”,加大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由市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市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城管局、教育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