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全省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3.交通、安监等部门要重点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重点进行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宣传教育以及“春运”和“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和汽车客运场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对司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公安交警、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宣传,针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案说法。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和信息技术,有效发挥农村有线广播作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交通行为特点,组织开展专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5.农机部门要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落实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建平安农机,促新农村建设”活动,进一步深化农机安全宣传。
  (八)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
  1.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研究细化“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标准,组织评价考核,加强检查、指导,推出一批平安畅通示范县区,引导各地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2.交通、公安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营运车辆屡次发生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3.安监、监察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运输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并严肃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察、失职和玩忽职守的责任。
  (九)落实县级政府交通安全责任,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
  1.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各市、县都要由一位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每季度向县级政府报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2.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府领导,坚持综合治理,加强部门协作,实现社会联动。要以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重点,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2007年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预防工作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并督促抓好落实。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