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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事局“十一五”许昌市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事局“十一五”许昌市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许政办[2007]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人事局制定的《“十一五”许昌市公务员培训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十一五”许昌市公务员培训规划
(市人事局)

  为全面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十一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7〕8号)、《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印发<2006-2010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豫发〔2007〕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十一五”河南省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30号)精神,结合我市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出、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主题,全面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更好地为实现“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原崛起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1.坚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开展培训。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部署和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公务员服务大局的意识和本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2.坚持以能力建设为主题。把培训的目标、内容、方式和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提高公务员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以及心理调适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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