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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肉品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河北省餐饮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肉品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河北省餐饮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办字〔2007〕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河北省肉品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省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河北省餐饮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肉品市场和餐饮业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解决当前全省肉品市场和餐饮业食品卫生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人民群众春节期间的肉品和饮食安全。

  二○○七年一月五日

河北省肉品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河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过2006年12月在全省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全省包括肉品在内的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但从最近全省检查验收情况看,畜禽养殖中使用违规饲料、屠宰过程和肉品检验检疫程序不规范、销售私屠滥宰肉、注水肉和病害肉等问题依然存在。为进一步规范肉品市场秩序,提高肉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春节期间的肉品安全,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意见,定于2007年1月5日至2月1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肉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实搞好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活动,使肉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肉类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及肉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确保春节期间城乡居民的餐桌肉品安全放心。

  二、整治范围和环节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所有畜禽肉品(含猪、牛、羊、马、驴、骡、犬、兔、鸡、鸭、鹅等),整治环节为养殖、屠宰、加工、存储、销售等各环节。严把畜禽养殖关,确保饲料使用无违规、出厂(场)畜禽无疫病;严把畜禽屠宰关,确保屠宰过程和肉品检验检疫程序规范、出厂肉品安全放心;严把市场销售关,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严禁销售私屠滥宰肉、注水肉和病害肉。

  三、整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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