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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的通知


  农村居民口粮、种子用粮按农户粮食收支平衡调查表中相应指标填列;

  饲料用粮按农户粮食收支平衡调查表、转化用粮企业粮食收支平衡调查表中相应指标之和填列;

  工业用粮、酒精、制酒、淀粉、食品及副食酿造业用粮按粮食转化企业粮食收支平衡调查表中相应指标填列;

  大豆榨油减量按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粮食收支平衡调查表、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粮食收支平衡调查表中相应指标之和填列;

  出口和销往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县外分别按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粮食收支平衡调查表、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粮食收支平衡调查表、粮食转化企业粮食收支平衡调查表中相应指标之和填列。

  七、调查报告

  各地要根据调查结果撰写书面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重点分析本地粮食供需平衡现状、主要特点和发展变化趋势。

  八、指标解释

  1.本年粮食产量:指按日历年度统计的当年粮食产量,包括种粮农民及其他粮食生产者生产的粮食产量。

  2.粮食商品量:指粮食生产者生产的、向社会实际出售的粮食数量。

  3.粮食消费量:指用于生产和生活最终消费的粮食数量。

  4.城镇人口口粮: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含居住六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直接食用的粮食数量。

  5.农村人口口粮:指居住在农村范围内的常住人口直接食用的粮食数量。

  6.饲料用粮:指饲料企业、养殖企业生产饲料所消费的粮食数量和农户直接喂养禽畜所消费的粮食数量之和。

  7.工业用粮:指工业、手工业用作原料或辅助材料所消费的粮食数量,包括酒精、饮料酒、医药、溶剂所消费的粮食数量。

  8.食品酿造业用粮:指用于食品、副食及酿造业所消费的粮食数量。

  9.种子用粮:指用于农业生产的粮食种子数量。

  10.大豆榨油减量:指油脂加工企业实际生产的豆油数量。

  11.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县外购进:指从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县外粮食生产者直接收购或从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县外粮食经营者、粮食转化企业购进的粮食数量。

  12.销往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县外:指销售给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县外粮食经营者、转化企业的粮食数量,包括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县外企业或个人直接从本辖区粮食生产者收购的粮食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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