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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的通知


  4.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粮食收支平衡调查。粮食市场放开后,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数量增长较快,粮食经营量迅速上升。各地应尽可能采取全面调查。如企业单位过多,全面调查有困难的,可根据企业经营数量分别确定一个合理规模(参照统计重点单位的确定方法,见闽粮〔2004〕256号),对粮食经营数量在规模以上的企业采取全面调查,对规模以下的企业进行抽样调查,最后,对规模以上企业的调查数据进行累加,对规模以下企业的抽样调查数据按抽样比例推算总量,再将二者相加,得出粮食经营企业的粮食收支总量。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粮食收支平衡基础调查表表样见基础调查3表。

  5.粮食转化企业粮食收支平衡调查。粮食转化企业数目众多,类型多样,规模差别悬殊,各地应尽可能采取全面调查。如企业单位过多,全面调查有困难的,可采取全面调查和类型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将企业按行业分类,即分为饲料业、工业、食品及副食酿造业等类型,其中工业用粮再进一步细化为酒精、制酒、淀粉等。其次,对每一种类型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企业年转化粮食的数量分别确定一个合理规模,对粮食转化数量在规模以上的企业采取全面调查,对规模以下的企业进行抽样调查,最后,对规模以上企业的调查数据进行累加,对规模以下企业的抽样调查数据按抽样比例推算总量,再将二者相加,得出粮食转化企业的粮食收支总量。粮食转化企业粮食收支平衡基础调查表表样见基础调查4表。

  6.省际间粮食流向情况调查。各地要将本省粮食经营或转化数量较大的企业作为调查重点,同时参考当地铁路、港口的粮食运输量。

  7、粮食流通环节损失损耗调查。每个县选择1~2个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做典型调查,通过调查企业在粮食运输、储藏环节中实际发生的损失损耗数量,分别计算出粮食运输、储藏环节的损失损耗率,以此推算区划内粮食流通损失损耗总量。

  五、调查时间

  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以2004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调查2004年度数据。其中,属于时期指标,调查时间为2004年1月1日~12月31日,属于时点指标,调查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具体调查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04年12月1-31日),调查准备。全省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方案拟定并印发。各地做好方案实施的各项准备,包括人员、经费、对企业的宣传、培训、布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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