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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的通知

  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是在我国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新形势下进行的,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精神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具体体现,也是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全社会粮食统计职能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调查人员、车辆、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落实,全面完成好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任务。

  附件:福建省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方案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福建省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以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07号令)关于建立健全粮食供需抽查制度和中长期粮食供求总量平衡机制的要求,更好地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粮食宏观调控提供全面、可靠的决策依据,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根据《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定、《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04]224号)精神、国家粮食局统一制定的《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方案》统一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调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农户、城镇居民户、粮食经营企业(个体户)和粮食转化企业(既包括国有粮食转化企业,也包括非国有粮食转化企业)。

  三、调查内容

  按照国家粮食局《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方案》规定的各项指标和内容,为便于总量推算和分析,我省在有关表增加了人口、企业单位数指标,省内市外和市内县外购(销)指标。按照调查对象的不同类型,此次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分解为以下七项专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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