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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的通知

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的通知


各市、县、区粮食局,局属各有关公司,省粮食行业协会:
  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04〕224号)及附件《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方案》统一要求,我省将于近期开展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现将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级粮食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福建省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方案》(见附件)的有关规定。不得缩小调查范围,减少调查样本数量;不得推迟或延误调查和上报时间。调查人员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基础调查数据的采集,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并据此科学推算总量指标。各地在逐级汇总数据过程中要对汇总结果的逻辑性和客观性进行判断,有问题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核查纠正,实事求是地分析调查结果。

  二、调查内容

  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包括粮食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从供给方面看,包括粮食库存、粮食产量、从省外购进和进口等主要指标;从需求方面看,包括本年粮食消费需求、销往省外和出口等主要指标。在今年的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中,各地要将粮食的商品量、消费量、省际间粮食流通量、期末社会粮食库存量等作为此次调查工作的重点。具体调查内容及要求参见《福建省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方案》。

  三、调查经费

  为进一步做好2004年度的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国家粮食局已向财政部申请了专项调查经费,我局也向财政厅申请专项调查经费,用于此次调查工作的费用支出。各市、县、区粮食局也要根据调查工作需要,积极向本级财政部门申请经费支持,切实落实调查经费。各地要加强对调查经费的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按规定用途开支,保证专款专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末《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试运行,明年1月1日正式运行,同期又要开展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两项统计调查任务十分繁重,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落实调查人员,粮食行业协会要协助做好调查资料搜集、数据评估,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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