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清理特权车、人情车,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加强监管、依法规范征收、杜绝违规减免”的总体要求,对特权车、人情车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减免的机动车一律停止减免车辆通行费。对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或以减免车辆通行费作为交易条件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4.巩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成果,理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努力建立行业管理长效机制。
(六)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1.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和《河北省关于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冀纠风办〔2007〕1号),对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凡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市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2.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方案,对本地、本系统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和规范的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长效机制。
(七)清理和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坚决纠正和取缔利用行政手段拉赞助、搞摊派的行为,严禁用公款大操大办、重金邀请演艺明星捧场等做法。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管,减少和控制节庆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对因搞节庆活动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或从中牟利的,要严肃查处,并实行责任追究。
(八)继续做好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要严格规范所有报刊征订发行行为,严格执行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从严查处变相出版已停办报刊和摊派发行报刊问题。
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地、本行业存在的突出不正之风,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纠正活动。
三、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各级政府要把纠风工作列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明确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直接领导责任。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责任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把政风行风建设和维护群众利益问题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做到统一部署,统一实施,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各级纠风办要切实搞好组织协调,积极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案件查处。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搞好专项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把查处案件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措施,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注意跟踪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的机制。要进一步提高查处案件的效率,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处理、从快查处、按时办结、及时反馈。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要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