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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

  (七)积极组建农产品专业协会。充分发挥其中介组织作用,把分散的农户连接起来,实现种植、养殖、加工和销售的联合体。积极与龙头企业对接,形成协会下联农户、上联龙头企业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实现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
  (八)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功能。各级供销社自身有条件、有能力组建龙头企业的要积极自建,没有条件自建的可与其他单位联建,也可以参与到其他龙头企业中去发挥作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推行产权制度多元化,鼓励经营者和职工持大股,完善对经营者的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九)以现代经营方式改造供销社经营网络。通过对县、乡、村三级农资服务网络进行整合、重组,以农资连锁经营网络为主体框架,积极发展农资商品连锁配送,创新经营服务体系,办好综合服务社和各类连锁超市、便民店、专卖店等;办好庄稼医院,延伸为农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适用技术、生产和各方面生活需要的综合服务。调整经营业态,积极开展农产品分购联销、委托代理等新型业务,逐步建立州、县、乡、村四级农资、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经营五大供销经营网络体系,提高市场经营份额,发挥供销社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作用。
  (十)大力兴建各类市场,实施市场带动战略。各级供销社要根据城镇规划和小城镇建设的需要,围绕当地资源、农产品等优势,充分利用现有的经营服务设施,盘活固定资产,特别是闲置场地、设施,采取独资、贷款、合资、入股等形式联合开发,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兴建各类市场。在乡镇参与建设一批农产品初级市场(即农村集贸市场),在县城及大宗农产品集散地,参与建设一批辐射力强、设施先进、管理规范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通过大力培育和兴办各类市场,组织引导农民进市场交易农副土特产品,发挥市场的商品交易、信息交流、价格导向、产销衔接和辐射带动作用。
  (十一)因地制宜发展商品生产示范基地。各级供销社应根据本地自然资源条件和自身的实际,以资源为基础,以科技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进行优势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开发,或承包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项目,形成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依托生产基地,积极组织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连接,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格局。
  四、积极引导扶持,为供销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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