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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考评活动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考评活动方案》的通知
(黑建城[2007]45号)


各市(地)建设(城市管理、园林)局、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风景园林协会、省直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要求,为推动全省创建园林城市步伐,我厅决定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考评活动。现将《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考评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各项考核准备工作,保证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考评活动方案》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考评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重点;以加快城市绿化间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核心;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和谐、健康发展为目标。
  二、考评内容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本次考评内容为省级园林城市(区)、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居住区、省级城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城市园林绿化优秀施工企业等五项。
  三、考评标准
  (一)省级园林城市(区)
  1、已编制完成、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市区大环境绿化体系完善,生物多样性和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得力。
  3、城市绿化覆盖率30%以上;建成区绿地率2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m2以上。
  4、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公园管理规范,70%以上达到省甲级公园标准。
  5、街道绿化普及率达到90%以上;主次干道绿化用地宽度大于道路红线宽度的1/4。
  6、居住区绿化指标普遍达标,绿地建设与工程建设做到同步规划、投资、建设、验收。
  7、单位庭院绿化指标平均50%以上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8、有完整的城市周边绿地防护系统,城市空气和水体污染指标符合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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