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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十一五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十一五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政办发[2007]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十一五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连云港市十一五环境监测
和预警体系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不断加强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建立适应环境监管需要的环境监测体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呼吸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江苏省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方案》(苏环委〔2003〕13号);《关于开展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环监〔2003〕38号);《2006-2007年江苏省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工作要点》(苏环监〔2006〕7号)。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构建先进实用、种类齐全的环境监测和预测技术装备体系,及时全面反映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现状,准确预警突发环境事件,为环境监测和预测现代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任务
  1.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空气、水质、环境噪声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实行全市联网,发布全市环境质量日报,进行环境质量的预测预报。
  2.建立全市环境安全应急监测系统,掌握全市风险源信息,配置相应监测设备,储备应急监测技术。
  3.加强实验室基础能力建设,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以深度分析能力建设为重点,特别强化有机物监测和生物生态监测能力,配备国际先进技术装备;县级站以常规监测能力建设为重点,着力强化突发性环境污染监测及有机物现场监测和采样能力建设。
  4.建立覆盖全市的环境监测数据快速采集、处理、评价、审核、传输、反馈和信息发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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