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整规办连云港市2007年小化肥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连政办发[2007]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2007年小化肥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连云港市2007年小化肥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市整规办 2007年3月)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小化肥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成效,确保小化肥在我市永不反弹,特制定2007年小化肥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07年,我市小化肥长效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保持对制售假劣小化肥行为的高压监控态势,巩固长效管理成果,确保小化肥在我市范围内永不反弹;加强引导和扶持,积极争创化肥优质生产基地,促进化肥产业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保持对小化肥的高压监控态势,以对企业设立、原料设备供应、产品生产及质量控制、包装袋印刷、产品运输及销售等五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为重点,以加强基层政府的日常监管、层层落实小化肥长效管理责任制为手段,密切部门协调配合,整合监管执法资源,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形成小化肥监管合力;以争创化肥优质生产基地为抓手,制定化肥行业发展规划,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引导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化肥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树立长期监管的意识。小化肥监管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目前,小化肥监管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由于全市加大了小化肥监管力度,小化肥连续三年没有出现反弹现象,部分基层单位和监管人员存有“松口气”和厌战的情绪,放松了对小化肥的监管力度;受周边地区和利益驱动的影响,个别不法分子还在等待观望,有企图卷土重来继续造假销售的迹象;个别正规的化肥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产品达不到质量要求等等。对此,各县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小化肥再次出现反弹的可能性和危害性,树立长期监管的意识,增强做好小化肥长效监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持高度的警惕,发现一例、严打一例,确保小化肥永不反弹。
(二)强化各级政府的管理责任。2007年,市政府将继续与各县区政府签订《小化肥长效管理工作责任状》,并将其列入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各县区政府作为小化肥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和落实本辖区内的小化肥长效管理机制,并对本行政区域的小化肥长效管理和监管工作负总责。各县区政府要与县区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者的责任,确保压力的有效传递和责任追究的严肃性。通过强化基层政府防线,在全市建立起以村(街道)保乡镇(办事处)、以乡镇(办事处)保县(区)、以县(区)保全市的块状防控体系。同时,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政府和基层单位的监督检查,在春、秋两个化肥产销旺季,由县区政府组织质监、农业、工商、整规等部门和单位开展2次全县(区)范围的拉网式联合检查和2次督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见附表),每次检查完毕后,要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整规办。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小化肥监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