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加强对实施名牌战略的引导和协调,成立以分管副州长为组长,州质监局、经委、发改委、科技局、工商局及税务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实施名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质监局,负责制订质量和名牌发展规划,协调和办理有关事务。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选择一批诚信度高、社会信誉好、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产品和企业作为创名牌的“种子”企业,建立培育档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育。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卫生防疫、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以及公安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在加强产品监督的同时,为名牌产品的生产企业做好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争抓质量”的氛围。州经委、质监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和组织协调作用,把实施名牌战略同全面贯彻落实《质量振兴纲要》和《产品质量法》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努力在全州营造一个“政府重质量,企业抓质量,消费者懂质量”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名牌战略的实施,带动企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为做强做大我州企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强化基础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扶优扶强”、“做强做大”的原则,加大技术帮扶力度,为企业提供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咨询和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和完善企业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向规范化、品牌型方向发展,为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搭好桥、铺好路。
  (四)做好名牌产品的申报评价认定工作。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和申报条件”、“云南省名牌产品申报条件”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做好申报工作;对条件尚不成熟的,找出原因,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帮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申报。
  (五)制定扶持政策,切实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
  1.实施名牌培育政策。一是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产品质量好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为标准,每年选择2-3户企业,对创名牌产品的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培育;二是引导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加大技术改造的投入,并对符合条件的名牌产品生产项目在贷款贴息上给予重点支持。同时,从技改贴息资金中列出信息化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实施信息化改造;三是对我州重点培育实施“倍增行动”的17户重点企业,在名牌认定推荐工作上给予优先申报,在相关扶持政策措施上给予一定倾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