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审定青岛与烟台市县际间海域划界方案的批复
(鲁政字[2007]71号)
省海洋与渔业厅:
你厅《关于审定青岛与烟台市县际间海域划界方案的请示》(鲁海渔[2007]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青岛与烟台市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涉及即墨与莱阳、即墨与海阳两条县际间海域界线。青岛与烟台市县际间海域划界方案是在认真调查和勘测的基础上,严格遵循国家海域勘界原则和规程,参照省行政区划图的历史习惯绘法,针对丁字湾内外海域地形地貌的不同特点分别选用相应的划界方法确定,得到了评审会专家的充分肯定。该方案以陆域界线向海最后界桩(120°44′38.93″E、36°36′ 52.66″N)为起点(编号为01),沿两市在贤友河的习惯界线向东南延伸至2.7公里处,编号为02点(120°46′0.80″E、36°36′11.10″N),在丁字湾及湾口海域参照天然主航道和历史习惯绘法并结合等比例线法,得出界线的19个拐点,编号为03-21点;在丁字湾口外海域,沿侵蚀深槽继续延伸至海阳市土埠岛西南最突出点与即墨市三平岛东北最突出点的连线与丁字湾外延主航道最深点的交点形成第22点(121°02′52.64″E、36°31′49.74″N),然后从第22点作垂直于领海基线的直线,并与领海基线交汇点形成海域界线草案的终点,编号为23点 (121°22′02.23″E、36°11′47.21″N)。在保证海阳千里岩岛海洋生态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完整的前提下,对划界草案终点向北移动3公里,形成新的终点(121°23′37.18″E、36°12′46.32″N)。省政府同意该方案作为青岛与烟台市县际间海域划界最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