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园区进行表彰奖励的通知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园区进行表彰奖励的通知
(连政办发[2007]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6年,全市开发园区发展和建设取得了良好成绩,实现了“十一五”首战全胜的目标。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开发园区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6年度连云港市开发园区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连政办发[2006]80号)规定,市有关部门对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进行了综合考核。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经研究,决定给予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个开发园区一等奖,给予灌南经济开发区等4个开发园区二等奖。一等奖获奖单位在编人员人均奖励2000元,二等奖获奖单位在编人员人均奖励1000元。以上奖金来源均由本单位在工资总额项下列支。
  希望受到表彰的开发园区再接再厉,继续加快发展速度,不断提高产业承载能力,为全市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作出更大贡献。其他园区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开发园区的发展经验,自加压力,开拓进取,加快发展,争创佳绩。
  附件:2006年度连云港市获奖开发园区名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