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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连政办发[2007]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贸委、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墙体材料
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
(市经贸委  市建设局  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3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实施建筑节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1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加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五”期间,我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至2005年底,全市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已占墙体材料总量的69%,新墙材建筑应用比例达95%,节能建筑占新墙材建筑面积的44.3%。五年来,全市累计生产新型墙体材料49亿块(折标砖),新墙材建筑面积678万平方米,节能建筑面积236.6万平方米,节能23万吨(标煤),节约土地8000余亩,利用工业废渣220多万吨。全市县以上城区和大部分乡镇已实现了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的目标。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国际性生态型滨海城市的关键阶段,也是我市重点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的重要时期。今后,资源和土地约束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环境的压力也会进一步加大。目前我市的墙体材料中,粘土实心砖仍占三分之一,粘土类墙材还占较大比例。取土毁田、破坏耕地和生态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工生产技术落后、能耗高、污染重的现象仍然存在。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不仅可以保护土地资源,还可以利用大量的各类工业和城市固体废弃物,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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