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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扶贫基金会《关于在全省征集扶贫援助项目的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扶贫基金会《关于在全省征集扶贫援助项目的意见》的通知
(陕扶办发[2007]74号 2007年7月25日)


各市、县(市、区)扶贫办(局):
  省扶贫基金会《关于在全省征集扶贫援助项目的意见》对加快西部大开发,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该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确定专人,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意见要求,抓紧筛选推荐相关项目,按时上报省扶贫基金会。

  附:
关于在全省征集扶贫援助项目的意见
(陕西省扶贫基金会)

  由甘肃、陕西、四川、重庆等西部八省、市、区扶贫基金会联名组成的《中国西部公益机构合作组织委员会》,为了促进中国西部贫困地区社会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吸纳扶贫援助资金,改善西部贫困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健康条件,致函全球华人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益事业实施各项扶贫援助活动。
  为促进我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按照《中国西部公益机构合作组织委员会》要求,征集以下扶贫援助项目:
  1、专项助学基金。援助对象:贫困家庭的小学、中学、技术院校、大学的学生。
  2、医疗援助基金。援助对象:基层卫生机构的设备和医疗环境改造、贫困群体的医疗卫生援助,基层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
  3、交通援助基金。援助对象:贫困地区危险桥梁、道路的专项援助。
  4、生态环境改善基金。援助对象:贫困地区水源净化、人畜饮水窖建造、沙化地区的环境治理专项援助。
  5、贫困人群援助基金。援助对象:贫困地区军烈属、五保户、残疾人群、孤儿及贫困人群专项援助。
  6、教育设施援助基金。援助对象:贫困地区修缮改建、新建校舍;改良添置教育必备设施及教育用品的专项援助。
  为了做好扶贫援助项目征集工作,要求:
  1、项目可大可小,可以县为单位或以乡村为单位选项申报。
  2、申报项目要少而精,资料真实准确。
  3、8月20日以前函报省扶贫基金会(省政府大楼2-120室)。

  附:县申报扶贫援助项目报告范本,供参考。

  (陕西省扶贫基金会联系人:罗祥英  电话:029-87293821)

县申请扶贫援助项目报告

  一、县经济社会基本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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