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5年“两烟”生产经营责任状的通知
(文政发〔2005〕119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烤烟生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文政发〔2004〕112号)文件要求,结合州人民政府对各县人民政府、州烟草公司“两烟”生产经营责任状考核情况,州人民政府决定兑现2005年“两烟”生产经营责任状。具体兑现情况如下:
文 山 县:考核得分78.73分,奖金51.96万元;
砚 山 县:考核得分99.37分,奖金74.53万元;
西 畴 县:考核得分99分,奖金23.76万元;
麻栗坡县:考核得分92.81分,奖金25.06万元;
马 关 县:考核得分97.73分,奖金29.32万元;
丘 北 县:考核得分74.95分,奖金53.96万元;
广 南 县:考核得分90.83分,奖金59.95万元;